為深化提升“兩區”建設,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依據《浙江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若干意見》精神,在浙江省范圍內建設一批省級農業產業集聚區和特色農業強鎮(簡稱“一區一鎮”),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圍繞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設綠色農業強省目標,堅持高效生態農業發展方向,深化農業“兩區”建設,培育“一區一鎮”,著力在“集聚”、“特色”、“精品”上做文章下功夫,通過集聚資源要素,優化產業布局,提高產出效率;通過延伸產業鏈條,拓展農業功能,加快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實現全產業鏈發展,打造農業“兩區”升級版,厚植現代農業發展新優勢,使之成為高效生態、特色精品、綠色安全的高質量、高水平現代農業強省建設的先行區和示范區。
(二)目標任務。“十三五”期間,在全省范圍內培育30個左右產業集中布局、資源集約利用、產業相互融合的農業產業集聚區和100個左右主導產業強、生態環境美、農耕文化深、農旅融合緊的特色農業強鎮。
1.農業(含林業、漁業,下同)產業集聚區的主要目標。農業產業集聚區以農業產業為基礎,全產業鏈發展為主線,以龍頭企業和產地市場為核心,通過集聚資源要素、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加快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業,促進產業集聚、價值提升、利益共享,提升產業發展層次、市場競爭能力和輻射帶動水平。
——產業布局集中融合。在縣域范圍內,以現代農業綜合區為核心,突出規模化、集聚化、生態化布局,土地集中連片,基礎設施配套齊全,種植、養殖以及農產品加工、流通等產業配套協調發展,形成1-2個在省內占有優勢地位的特色主導產業和一定規模的產地交易市場、農產品加工區塊。
——資源要素集約高效。土地、環境、資金、項目等資源要素優化配置、集約利用。集聚區土地投資密度、綜合產出領先全省,其中農業一產畝均產出比全縣平均高出20%以上。
——實施全產業鏈發展。集聚區至少有2家省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和相當數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農業全產業鏈年產值達到10億元以上,主導產業農產品加工業產值(含初加工)與農業產值之比超過2︰1。
——運行管理規范有序。按照開發區的理念、體制和模式,實行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實體化管理。建立管理機構(農業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有專門的管理團隊。公共服務體系健全,日常運行管理規范有序。
2.特色農業強鎮的主要目標。特色農業強鎮以地方特色產業為基礎,農旅融合發展為主線,依托生態資源優勢和歷史文化內涵,通過開發農業多功能,加快發展休閑、創意農業,促進生產、消費、體驗互動,實現“三生”(生產、生活、生態)有機融合和“三農”(農村、農業、農民)統籌發展。
——主導產業強。按照專業化、規模化、品牌化理念,突出發展具有當地特色的農業主導產業,做強“一村一品”、“一鄉一業”,主導產業產值占比達到50%以上。
——生態環境美。生態環境保持良好,自然風光獨特。以行政建制鎮(鄉)為范圍,以現代農業園區為核心,合理規劃農業生產、休閑體驗、公共服務、旅游接待等功能區塊,體現“三生”融合和“三宜”(宜業、宜居、宜游)要求。
——農耕文化深。擁有豐富的名特產品、生態景觀、民俗風情等農業文化資源,并建立一整套挖掘、保護、傳承和利用措施。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富有地方特色的傳統農事節慶和文化創意活動。
——農旅融合緊。休閑農業、創意農業等新型業態快速發展,建成2個以上有一定知名度的休閑農業觀光點,年接待游客20萬人次以上,休閑農業年總收入5000萬元以上。
3.“一區一鎮”的共性目標和要求。在經營方式上,鼓勵推動土地整村流轉,提高規模經營水平;在生產方式上,推行清潔化、標準化生產,土壤清潔率達到90%以上,農業生產標準化程度達到60%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率達到90%以上,集聚區整體要通過無公害產地認證;在基礎設施上,道路、水利、電力、農田林網等基礎設施配套齊全,具有較強的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在科技應用上,加強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推廣,良種覆蓋率達到100%,科技貢獻率領先于全省平均水平,大力推進農業領域的設施增地和機器換人,主導產業關鍵環節基本實現機械化,農業信息化快速發展,農業物聯網技術得到廣泛應用;在公共服務上,進一步拓寬服務領域,增加文化展示、旅游接待、互動體驗等功能;在建設成效上,體現產業發展高水平,提高整體輻射帶動力,讓農民有更多的獲得感。
(三)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原則。“一區一鎮”建設要在現有“兩區”基礎上規劃實施,并與有關規劃相銜接,一次規劃、分步實施。二是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原則。政府從規劃編制、政策創設、項目監管等方面加強引導,充分調動農業龍頭企業等市場主體參與“一區一鎮”建設的積極性。三是堅持科學定位、注重特色原則。各地要圍繞“集聚”、“特色”、“精品”要求,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地選擇產業定位、空間布局和發展路徑,實行差異化、特色化發展。
二、創建程序
按照自愿申報、集中審核、分批建設、績效管理的方式,有序推進“一區一鎮”建設。具體認定辦法、認定標準另行發文。
(一)自主申報。由縣(市、區)政府提出申請,設區市政府擇優推薦,分期分批向省農業“兩區”辦報送申報材料(具體申報條件、申報材料要求見《農業產業集聚區和特色農業強鎮創建導則》)。
(二)確定對象。由省農業“兩區”辦組織專家組進行審核,在申報對象現場陳述的基礎上,擇優確定創建對象。集聚區采取先規劃立項,待核準后分年建設;特色農業強鎮實行申報核準制,待驗收合格后落實以獎代補。審核結果報經省政府同意后下達建設計劃。
(三)建設管理。縣(市、區)政府負責“一區一鎮”建設的組織協調,管委會、相關鎮(鄉)具體負責建設和日常管理,相關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嚴格按照資金項目有關管理制度、建設程序和下達的計劃進行建設,及時報送有關數據和資料,加強項目績效管理。
(四)認定命名。對達到農業產業集聚區、特色農業強鎮建設標準的,由相關縣(市、區)政府提出認定申請,省農業“兩區”辦組織進行認定,通過認定后命名為省級農業產業集聚區、特色農業強鎮。
三、組織保障
(一)建立協調機構。繼續發揮省糧食安全和推進農業現代化工作協調小組的牽頭協調作用,建立相關成員單位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加強 “一區一鎮”建設的統籌協調,省農業“兩區”辦具體承擔“一區一鎮”建設的申報、審核、考核、認定等組織工作。
(二)落實主體責任。農業產業集聚區建設的責任主體是各縣(市、區)政府,特色農業強鎮建設的責任主體是相關鎮(鄉)政府。責任主體主要負責整合相關資金,落實政策措施,搞好規劃建設,確保各項工作按照時間節點和計劃要求規范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三)加強政策保障。省級相關部門要發揮職能優勢,協同配合,形成合力。省財政繼續統籌農口相關資金,重點扶持“一區一鎮”建設。對農業產業集聚區采取三年滾動扶持的方式,對特色農業強鎮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帶動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地方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出臺財政、土地等扶持政策和措施。
(四)完善動態管理。各創建單位要定期向省農業“兩區”辦報送工作進展情況、資金使用情況,推動“一區一鎮”建設有序推進、財政扶持資金有效規范使用。
關于印發《浙江省農業產業集聚區和特色農業強鎮建設方案》和《農業產業集聚區和特色農業強鎮創建導則》的通知.doc



